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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8齐鲁最美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8-05-22  文章点击数:  稿源:

  各部、处、室、院、校:

根据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文件链接: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1274591/index.html),现就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推荐人选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选拔条件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在我校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有道德情操。道德高尚,人格品质高尚,有“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奉献精神,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坚守人格底线,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三、推荐选拔数量和要求

为增加评选参与的广度,每个二级学院均可推选1名参选人。各二级学院在推荐选拔范围内,严格按照推荐选拔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

四、材料报送

参选人材料填报内容可从以下网站附件下载: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1274591/index.html,其中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

各二级学院请于2018年5月28日前将参选人材料填报表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推荐,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开透明,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在全校通报。

后续工作及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8齐鲁最美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7号)文件要求执行。

人事处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