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系、校: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6号)和省教育厅职称会议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紧密结合我院学科、专业建设的实际,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鼓励中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做到有利于重点学科建设,有利于形成优势学科和发展新兴学科,不断提升学院师资队伍的综合实力。
二、工作程序及原则
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规定的申报评审范围、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呈报、评审、核准、备案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坚持“六公开”原则,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个人申报
(一)网上申报
本年度所有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教练员系列除外)均须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www.sdjyrs.gov.cn),进入“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中“个人职称申报”模块,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在确保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
(二)学术检索
学院在网上审核后,将符合申报资格的人员信息提交省教育厅(提交后个人信息无法修改),由系统随机分配至检索机构进行学术检索。检索通过者,方可参加推荐评审。
具体网上申报及学术检索详见《2012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及学术检索说明》(附件1),请认真阅读后再进行操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
学术检索通过的申报人员和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严格按《2012年度职称评审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说明》(附件2)认真、如实的填写申报表格、报送材料。
(四)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各种证件、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由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办理申报手续。
四、工作纪律
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凡有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职务的,还要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月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五、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12年10月25—29日。
(二)学院网上审核:
(三)纸质材料报送:拟定于2012年11月3—5日,纸质材料报送需在学术检索结束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一)评审收费
按上级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36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1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
对需推荐至上一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其评审费需由申报人员另行支付,费用标准同上。
(二)学术检索收费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收费标准收取,每篇100元。
申报人员报送纸质材料时统一到财务处交费。
七、有关说明
(一)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是我院学术委员会推荐评审最终依据,内容可多于网上申报信息,但须完全包含网上申报信息并保持信息一致。
(二)符合免于职称外语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申报人员,在申报前,按规定办理免试手续, 免试审核表3年内有效。
(三)因实行网上审核,学院审核部门无法根据原件核对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要求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原件上体现的题目、时间等内容进行网上申报。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教练员系列不属于省教育厅呈报范围,可不参加网上申报。学院委托体育运动学校成立教练员系列学术委员会进行推荐,推荐结果报学院审查。
(五)自今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单独组建高校工程、高校图书资料高评委,将由省教育厅呈报相关厅局评审。
(六)本年度我院各系列、各等级职称晋升数额,上级部门尚未给予批复。
(七)未作特殊说明的,暂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八)附件及表格等相关内容可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部门及时传达至有关人员。
本年度职称评审程序有较大变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31-89655179。
附件:
1、 2012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及学术检索说明.doc(38.5 KB)
2、 2012年度职称评审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说明.doc(3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