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人选推荐,推荐人选可不必在本部门产生,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名额
每个部门可推荐2名人选,其中处级干部最多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各部门请于2024年8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人选部门、姓名信息发送至邮箱sdtyxyrsc@163.com,其中推荐人选是本部门的,同时发送《山东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学校择优推荐1人。
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山东省优秀教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67号)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