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拔2024年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通知》(日人社字〔2024〕7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做好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工作在日照市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开展。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日照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省属驻日照高校在与日照校地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国家、省属驻日照企业在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
下列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一)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二)事业单位中兼职聘用(任)在六级及以上管理岗位的;(三)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四)入选其他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五)已当选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六)其他不适宜列入选拔范围的。
二、选拔条件
符合《通知》规定的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三、选拔数量
2024年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数量控制在20名以内。我校可推荐1名在与日照校地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没有符合相应条件人选的可不推荐。
四、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部门在推荐选拔范围内,严格按照推荐选拔条件,从本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不在推荐范围内或没有符合推荐选拔条件的,可不予推荐。学校组织同行专家,统一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校党委研究,最终确定1名人选,推荐至日照市进行选拔。同等条件下,定位在日照校区或长期在日照校区工作的人员,优先推荐。
五、材料报送
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参照《推荐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附件材料目录》(附件6)),发送至邮箱401831802@qq.com。
联系人:朱鹏艳
联系电话:0531-89655378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选拔2024年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通知.pdf
附件6:推荐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附件材料目录.doc
人事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