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院级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处、室、系、校:
为贯彻落实学院人才强校、科研强校、文化强校的发展战略,决定开展2013年度院级优秀教师、青年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山东体育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规定的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在分配名额(见附件)内组织好推荐工作。
二、工作程序
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山东体育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或《山东体育学院青年优秀教师审批表》(一式三份,B5纸打印,人事处网站下载)并加盖部门公章,连同推荐意见于2013年7月12日前报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审核汇总,报院党委审批。
三、表彰奖励
拟定于2013年教师节期间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13年度院级优秀教师、青年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
2013年度院级优秀教师、青年优秀教师名额分配表
| 部门名称 |
优秀教师 |
青年优秀教师 |
| 体育系 |
1 |
1 |
| 运动系 |
1 |
1 |
| 武术系 |
1 |
1 |
| 体育艺术系 |
1 |
|
| 基础理论系 |
2 |
1 |
| 体育社会科学系 |
1 |
1 |
| 政治理论课部 |
1 |
|
| 体校 |
2 |
0 |
| 合 计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