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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内访问学者和国际合作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01 文章点击数:1 稿源: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教师工作部)

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17号)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人员数量

根据省教育厅名额分配,我院可申报2015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2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1人。

二、选派条件

详见鲁教人函〔2014〕17号文件要求。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必须达到《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鲁教人函〔2014〕7号)的要求。

2、申报人须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经部门初审后,于2014年12月3日前交人事处。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1、关于做好2015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人员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

      3、

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申请表

      4、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

 

 

 

                                                                           2014年12月1日